ZV-V雷電計數器分析儀面向老客戶返廠免費標定、校準

ZV-V雷電計數器分析儀面向老客戶返廠免費標定、校準概述:
ZV-V雷電計數器分析儀面向老客戶返廠免費標定、校準技術人員根據電力用戶的需要而精心設計研制的。產品外型美觀,攜帶使用方便,它替代了傳統(tǒng)的笨重測試儀器和測試方法,深受廣大專業(yè)人員的歡迎。
ZV-V雷電計數器分析儀面向老客戶返廠免費標定、校準技術指標:
·幾何尺寸: φ36×375,頭部為φ50×100
·重 量: 780g
·電 源: DC 6V(一號干電池四節(jié))
·輸出電壓: 800~1600V
ZV-V雷電計數器分析儀面向老客戶返廠免費標定、校準注意事項:每次使用前應該確保高壓側無高壓(紅燈未亮)才可將儀器天線拉出。試驗完畢后,先關閉電源,然后將頭部導電桿對尾部地線放電后,方可將儀器收起。
ZV-V雷電計數器分析儀面向老客戶返廠免費標定、校準使用指南:
電源開關設在器身與頭部之間,任意方向旋轉90度,聽到“喀嚓”聲后即表示電源接通,反之為電源關閉。使用前先在尾部插入接地線并與地接好,根據計數器高度在未接通電源前將頭部伸縮導電桿拉出到合適長度。接通電源后綠燈亮,待紅燈亮(約3~8秒)即可通過頭部伸縮導電桿對避雷器計數器進行測試。該儀器無須關閉電源可反復進行測試(每次充電時導電桿應離開試品)。該儀器采用一號電池四節(jié)供電,可供大于2000次的放電測試。若電池電量不足時會延長充電時間,應及時更換。建議:長時間不用應把干電池從儀器中取出!
警告:在指示燈亮起時,人體任何部位切勿碰觸放電桿,免受電擊。
“證照分離”改革措施的實施,既涉及現(xiàn)有法律法規(guī)和國務院文件規(guī)定在執(zhí)行和適用上的調整,也涉及地方政府部門法定職責的調整,在地方性法規(guī)、地方政府規(guī)章和規(guī)范性文件方面也有許多法律問題需要進一步明確。因此,做好法治保障工作是確保“證照分離”改革能否落到實處的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。
“對取消和改變審批方式的項目,要有針對性地設計后續(xù)監(jiān)管措施,在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、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等配套性制度中要加強事后備案、事中跟蹤檢查、信用管理等,強化審批實施機關的監(jiān)管職責。”司法部行政執(zhí)法協(xié)調監(jiān)督局負責人趙振華解釋說,“比如,對實行告知承諾的行政許可事項,不是取消審批,而是審批方式發(fā)生轉變,審批的法定條件還在,市場主體取得審批后,要達到法定條件后才能從事經營活動,否則就是違反法律規(guī)定。”
據趙振華介紹,這次“證照分離”改革涉及《國際海運條例》《化妝品衛(wèi)生監(jiān)督條例》2部行政法規(guī)、1個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(國務院412號令)的修改。目前,司法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修改這兩個條例和國務院412號令,涉及的部門規(guī)章有關部門也正在積極研究修改。
但趙振華同時也表示,這次“證照分離”改革中,取消審批和審批改備案的項目,均是行政法規(guī)設定的,不涉及法律修改。“按照‘放管服’改革的法治保障工作原則,國務院決定公布后,規(guī)定的有關改革措施就生效了,該取消的許可就取消了,許可該改備案的就改備案了。”趙振華說,“這也就意味著,從11月10日起,《通知》中的有關改革措施就生效了,有關落實措施和制度就要及時跟進,不需要等到行政法規(guī)和國務院文件修改,不能把行政法規(guī)、部門規(guī)章未及時修改作為延緩落實‘證照分離’改革的借口和擋箭牌。”